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3-15
近年来,涟源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多措并举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45%,有林地面积达93.45万亩,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国家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1处,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1个,省、市级家湿地公园2处,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有效恢复。
一是加大宣传。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多方面通过媒体、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展示图版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政策、法律法规,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人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十二部委联合发布的商业性经营加工利用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规范管理,为合法利用经营的户主申办《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核查,确保经营户主做到合法经营;对城乡集贸市场、车站、货场、餐馆饭店不定期清理检查,对经营、加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业主进行动态监控。
三是联合执法。森保站与林政执法科实现联合执法,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严格依法办案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杜绝繁殖季节、越冬、迁徙季节的狩猎、捕捉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