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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湖南省林业条例》
4、《湖南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
申报资料
经基层组织审核的林木采伐申请报告一份(表格);
申请人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证照)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或包括林木采伐的地点、面积、林况、蓄积、方式等内容的文件
集体所有的林木需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因采伐召开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录;
其他有关材料(审批时需提交公示材料)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按木材第一次销售价的10%收取育林基金
木材运输证办理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湖南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办法》
4、《湖南省林业条例》
提交材料
1、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副本
2、《林木采伐许可证》或乡镇基层林业工作站证明及其他木材来源合法的证明
3、植物检疫证
4、检尺码单
5、与承运货物相应的育林基金票据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植物检疫证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2、《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合法来源证明
3、产地检疫合格证或原调运检疫证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即时
收费标准:森林植物检疫证工本费1元/份,森林植物检疫费标准详见收费依据。1、苗木调运检疫货值的0.8%,户地检疫货值的0.4%;2、林木种子调运检疫货值的0.2%,户地检疫货值的0.1%;3、木材调运检疫货值的0.2%;4、竹类产品调运检疫货值的0.2%;5、盆景调运检疫货值的1%;
占用征用林地审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 2001年1月4日)、《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03〕139号)
提交材料
1、 占用林地申请报告
2、 县级信息登记表
3、 使用林地申请表
4、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使用林地现场核实报告
5、 项目批准文件
6、 占用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7、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8、 使用林地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9、 有资质的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10、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收据
11、 占用征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公益林林地的,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重点特用林、防护林地10元/平方米;
(2)特用林、防护林地8元/平方米;
(3)用材林地、经济林地、薪炭林地、苗圃地6元/平方米;
(4)宜林荒山2元/平方米;
(5)城市规划区内按2倍征收;
(6)疏林、灌木林地 3元/平方米。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湖南省林业条例》
3、《湖南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
1、申请办理木竹经营企业的报告
2、与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相适应的注册资金证明
3、法人及公民有效身份证明
4、与生产经营能力相适应的场所证明
5、当地工商部门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通知书
6、检尺员证
7、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编制的《设立木竹加工企业的可行性报告》
8、符合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证明材料
9、年消耗木竹的数量及主要来源,经营产品的品名、年经营能力及技术装备情况
10、其它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
此项办理流程不收费。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
办理依据:《湖南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湘林政[2005]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6号
申报资料
申请年审报告
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副本
过去一年木竹购销台帐
过去一年合法的木材运输证和林木采伐证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经营许可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3、国家林业局令第5号《关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申报资料
1、申请办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文字报告;
2、《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表,需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意见、盖公章;3、土地使用权证书(自有土地)或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复印件,复印件需当地村委会(或林业站、乡镇人民政府)签具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4、经林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5、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证明;
6、如果需延续换证的,需要提交近三年的生产档案;
7、法人近期相片同底2寸二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年检
办理依据
《湖南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湘林政[2005]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6号
申报资料
1、申请年审报告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年检登记表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年检登记表
4、其他补充材料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审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1条、《森林防火条例》第15条、《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第18条。
申报材料
1、经村委会、乡镇办林业站、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签暑意见的野外生产用火申请报告 野2、外生产性用火工作方案
3、野外生产性用火前的准备情况说明
4、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面积500公顷以下的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审核
申报资料
1、森林资源流转申请书和流转方案
2、森林资源权属凭证
3、村民会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记录
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资料
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林权交易30万元以下1.5%/件;
30-100万元为1%;
100-500万元为6%;
500万元以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