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12-26
近年来,涟源市遵循客观规律,坚持科学发展,善待自然,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一、为野生动、植物营造良好生存环境。一是开展四年绿化行动;二是加快建设湄峰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三是积极建设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四是开展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项目(试点)建设。
二、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一是建立以市林业局野保股为中心,20个乡站、485个村957名护林员和286名生态护林员野生动植物监管体系;二是建立白马保护自然小区和湄江自然保护小区两个保护小区、湄峰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此外,还建立了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体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
三、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和证件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要求、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对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和经营利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重新核发有关证件,否则,予以取缔。
四、加强流通领域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五、积极扶持野生动植物产业发展。对符合政策、具备条件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野生植物培育大户,在政策上、技术上给予服务,促进其快速健康的发展。
六、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公布野生动植物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738-4436119)。